一、受理所需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加格达奇区:0457-2741067
新林区:0457-3187185
漠河市:0457-2883210
呼玛县:0457-3505040
塔河县:0457-3607229
松岭区:0457-3322151
呼中区:0457-3438026
地本级:0457-2751217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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