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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地区市监局权限内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0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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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加格达奇区:0457-2741067

新林区:0457-3187185

漠河市:0457-2883210

呼玛县:0457-3505040

塔河县:0457-3607229

松岭区:0457-3322151

呼中区:0457-3438026

地本级:0457-2751217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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