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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地区市监局特种设备移装变更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重新申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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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移装后的检验报告(原件,纸质和电子形式,1份)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原件,纸质和电子形式,1份,容缺后补)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43.5规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和电子形式,1份)

4、原使用登记表(原件,纸质和电子形式,1份)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受理0个工作日、审查1个工作日、发证(批文)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157318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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