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所需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加格达奇区:0457-2741067
新林区:0457-3187185
漠河市:0457-2883210
呼玛县:0457-3505040
塔河县:0457-3607229
松岭区:0457-3322151
呼中区:0457-3438026
地本级:0457-2751217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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