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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地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3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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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大兴安岭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 申请佐证材料清单

3.《××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统计表》;

4.大兴安岭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统计表。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核验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按属地原则报送至地区人才办或县(市、区)人才办。各县(市、区)人才办需填写《大兴安岭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统计表》,并将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地区人才办。

(二)审核。地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验证,或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研判。

(三)审批。地区人才办提出认定意见,报地区人才办主任审签。

(四)公示。经审签符合条件的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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