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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地委组织部人才公寓入住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3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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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

3.XX单位人才公寓申请情况说明(模板)

4.佐证材料清单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申请人填报《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向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申报。用人单位填报《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和《单位人才公寓申请情况说明》,与申请人材料统一报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人单位负责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认定。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对申请人才公寓的进行公示,对申请租房补贴的与人才补贴申请一并办理。

4.入住。认定通过的人才到地区人才工作中心办理入住通知单、抽选房号、签订安全承诺书,进入人才公寓领取房卡入住。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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