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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办事指引
【办事指南】地区住建局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3 14:20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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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
行政奖励审批表(附工作中成绩显著佐证)
二、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129196
终审:
佟文
复审:
王勃
初审:
时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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