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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办事指引
【办事指南】地区住建局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3 14:22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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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
古树名木鉴定
2.古树名木调查表
二、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129196
终审:
佟文
复审:
王勃
初审:
时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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