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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加区公积金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加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2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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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住房贷款

一、受理所需材料

1、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

3有效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

4预告登记证明或网签手续(借款申请人购买房屋所在楼盘为公积金中心签约按揭合作楼盘);

5房屋买卖合同;

6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发票);

7《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86个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查询》。

购买新建住房贷款

一、受理所需材料

1、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

3有效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

5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发票)

6税收完税证明(契税)或预告登记证明或网签手续

7房屋买卖协议;

8首付款凭证(银行流水);

9售房人身份证;

10售房人银行卡;

11售房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

1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136个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查询》。

购买二手房贷款

一、受理所需材料

1、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

3有效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

4房屋买卖协议;

5首付款凭证(银行流水);

6售房人身份证;

7售房人银行卡;

8售房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

9购房人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

10购房人过户后增值税普通发票;

11购房人过户后税收完税证明(契税);

1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136个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查询》。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741003

0457-2741005


终审:佟文

复审:王勃

初审:时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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