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等开业许可证明);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741003
0457-2741005
终审:佟文
复审:王勃
初审:时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