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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救灾科

发布日期:2023-07-2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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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2128108

机构职能:组织拟订消防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办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办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办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部署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建立全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等工作体系。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承办地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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