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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

发布日期:2023-07-2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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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2712993。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对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条件确认及毕业证书的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负责管理中小学教材选用和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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