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457-2751750
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播出和传送机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申报我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负责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广播电视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