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农村社会事业科(地委农办秘书科)
办公电话:0457-2117959
机构职责: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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