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大兴安岭地区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731972
机构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区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大兴安岭地区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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