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水利规划建设科
办公电话:0457—6101015
机构职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权限内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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