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水政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6101019
机构职责: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流域、跨县(市、区)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全区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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