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创新与成果转化科
办公电话:0457-2732007
机构职责: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促进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推动产学研企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指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科技政策兑现。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科技创新平台的“免申即享”政策解读及兑现。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指导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推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组织创新平台开展线上年度绩效填报;负责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科技项目验收及成果档案管理;负责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开展业务宣传培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宣讲服务、解读科技政策。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年终考核目标。牵头负责省考地、地考县(市)区目标考核。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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