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文件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地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大署应急呈〔2025〕1号)收悉。已经行署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编制的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工作内容。
二、你局要严格执行批复的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容开展执法活动。在对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中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程序。
此复。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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