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文件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呼玛县福利院闲置床位对外开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呼玛县人民政府:
按照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对呼玛县公办养老机构闲置床位对社会开放的收费标准重新规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养老服务收费标准仍按照《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呼玛县福利院闲置床位对外开放收费标准的批复》(呼政函〔2023〕87号)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生活基本自理老人双人间1800元/月/人,三人间1600元/月/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根据入院评估等级,每人每月2100元至2800元(具体服务内容与对应的收费标准见附件)。根据委托人要求需要特别护理的老人,双方签订合同协商确定护理费。
二、相关要求
(一)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按规定入住的实行全免费政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敬老院需在确保满足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外,仍有空余床位的情况下,对社会开放养老服务。
(二)上述床位费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含护理费),福利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上下浮动不超过10%。床位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15天以内(含15天)按半个月计收,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收〕,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三)收费单位须在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及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复。
附件:呼玛县福利院收费项目及标准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6年9月7日
附件
呼玛县福利院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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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等级 |
分级依据 |
服务内容 |
床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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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 |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日常生活可自理,可独立完成室内和室外活动者 |
1.打扫室内卫生;2.室内消毒;3.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罩;4.定期清洗外衣;5.打水;6.测血压 |
双人间1800元/月/人 三人间16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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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理
轻度失能 |
健康状况一般,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能独立完成短距离和短时间的室外活动,认知能力轻度受限,有一种慢性疾病 |
1.打扫室内卫生;2.室内消毒;3.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罩;4.定期清洗衣物;5.打水;6.整理床单;7.打倒洗脸、洗脚水;8.提醒服药;9.送饭、送药、洗水果;10.清洗餐具;11.测血压;12.检查过期食物 |
双人间2300元/月/人
三人间21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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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理
重度失能 |
健康状况较差,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生活大部分需要护理人员完成,可自行进食,自行变换卧位,大便或小便失禁/认知障碍/沟通障碍 |
1.打扫室内卫生;2.室内消毒;3.随时更换清洗床单被罩;4.随时清洗衣物;5.打水;6.整理床单、衣柜;7.洗头、洗脸、洗脚、洗澡;8.协助如厕、清理排泄物;9.送饭、倒水、洗水果;10.服药到口;11.清洗餐具、水杯;12.测血压;13.检查过期食物;14.口腔清洁;15.皮肤清洁;16.体位转移 |
双人间2800元/月/人
三人间2600元/月/人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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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周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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