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公布《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第一批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
大署人社函〔2025〕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黑人社发〔2022〕5号)、《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和《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便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我区2025年第一批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以及监督投诉电话予以发布。
监督投诉电话:0457—2756328。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第一批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