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全区2025年初中结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大教发〔2025〕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做好全区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现将2025年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结业考试
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及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历史学科结业考试均由地区统一命题、编排考场、阅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其余考生历史学科结业考试由各地自行组织(使用同一套试题)。没有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均要参加当年的结业考试。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2025年八年级生物结业考试分数为55分(含实验操作5分)、地理结业考试分数为50分。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整合为统一试卷模式。普通高中、职高、高职升学考试合并实施。地区统一命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中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历史、地理、生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为100分,历史学科满分为30分,地理学科满分为20分,物理、化学每科满分为100分(含实验操作10分),生物满分20分(含实验操作2分),升学考试总分830分。
(二)考试形式与时间
1.考试形式。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学科继续实行分卷联考。升学与结业考试采取答题卡答题的形式,网上阅卷。物理、化学、生物实行卷面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实验操作考试具体办法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大教函〔2023〕35号)执行。
2.考试时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7日,具体安排如下。“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应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6日,方式为网上报名,由地区统一编排考场、印制准考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考生的资格审核,审查内容包括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初中录取通知书、《初中生素质发展手册》、体检表,2024年6月30日后区外转入我区的学生按照《关于规范中考报名资格的通知》(大教字〔2024〕45号)审核。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及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可以兼报。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各地要严格执行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见附件1),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准私自招收学生。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东校区招生计划中25%招录择优生,75%招录配额生。配额生指标继续按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及初中升学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教字〔2014〕16号)中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统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区的办法(见附件1);艺体特长生面向全区招录,采取文化课和术科成绩“双进段”的录取方式,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实验中学西校区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5%,根据考生整体成绩确定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全区报考特长的学生文化课成绩若达到实验中学东校区择优生录取分数线的,可自愿投档录取。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报考特长的考生成绩若达到西校区统招分数线的可按该校统招生自愿投档录取。实验中学东校区、西校区的统招生普通班的学生,入学后也可根据意愿和特长调剂到实验中学西校区特长班就读。
2.在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设立职普融通试验班,班额40人,面向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招生,学生在报名时填报报名意向为职普融通。职普融通试验班在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普高统招生录取完毕之后,按照报名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报名人数未达到20人取消试验班。职普融通试验班学生高一时统一注册普高学籍,高一课程以职业教育为主。高一结束后开展普职分流工作,按照自愿申请转入职高或留在普高学习,高一下学期结束前至高二上学期开学前完成学籍转换工作。高于实验中学西校区普高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可在高一上学期结束时自愿选择转入普高班就读。自愿提前转入职高就读的学生可随时转入大兴安岭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就读。推进呼玛县职普融通型特色综合高中试点创建工作,根据学生实际,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分流。其它县(市、区)具备条件的,也要积极推动综合高中建设。
3.大兴安岭地区实验中学东校区择优生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划定录取分数线;配额生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下5分内投档,未完成的配额指标地区将收回在全区内进行统筹安排。
4.加强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所有初中毕业生全部参加体育考试,与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体育考试统一进行,并将体育考试成绩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中。
5.职业类招生考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初中学校要把中职招生工作作为加快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统筹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完善招生机制,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努力拓宽生源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残疾学生,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
(五)相关事宜及要求
1.命题。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命题,不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切实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决不出偏题怪题;加大题面阅读量,增强学生快速提取关键信息、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道德与法治学科中关于时事政治部分将作为习题背景材料,不作为考试内容要求,时间范围为2025年5月--2025年6月15日的国内、国际重大时事,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道德与法治课中与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论断不相符的,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准。
2.加分。中考加分按《关于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通知》(大教字〔2015〕23号)文件标准执行。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军政〔2023〕290号)文件精神,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标准执行。提交加分材料要求为烈士人员子女考生需提交考生及监护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关证明烈士人员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证明、消防救援人员证件原件、复印件,考生及监护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免考申请。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须有残疾证)或伤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历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实不能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本人提出免考申请,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地区教育局备案,可以免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因残疾等原因申请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满分计入相应学科总分。因伤病等原因申请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满分的60%计入总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突发疾病等原因造成考试中断的,按其操作步骤给予赋分,不考不得分,不安排缓考。其他未经批准不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成绩记零分,不安排缓考。在“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成绩记零分并按考试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成绩认定。地区外转入的学生结业成绩认定材料应提交原始试卷或原就读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及转学手续。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于5月15日前准备好,地区教育局审核时间另行通知,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政策和相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大教字〔2013〕14号文件执行。凡自动放弃在我区各高中投档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补注高中学籍;在我区各高中投档,开学后一个月内不到校报到的学生,将不予注册高中学籍。
6.为确保配额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按照《关于规范中考报名资格的通知》(大教字〔2024〕45号)文件要求,2024年6月30日后,属我区久居,不符合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标准、开具相关证明返回我区的考生,原则上不享受配额生招生政策。
7.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好“阳光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公布违规招生举报电话,严禁初中学校教师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招生。要密切关注初中毕业生去向,严禁外地学校私自到我区进行宣传和招生,坚决杜绝有偿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成招生队伍,深入各初中学校、社区、乡镇林场和行政村进行宣传。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澄清,要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开展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升学、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
三、有关要求
(一)突出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结合实际,参照《大兴安岭地区教育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教发〔2025〕18号),建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总召集人,教育行政、纪检监察、公安、保密、卫健、教学研究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考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岗位负责制,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考试期间将向各考点下派巡视人员。
(二)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1.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务纪律及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各地、初中学校在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让考生进一步了解考试的相关纪律和要求。继续实行“六公开”制度,即中考政策公开、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工作公开,增加考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考试纪律涣散,群众反响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问责,追究责任。
2.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张贴考场、饮水处、厕所、卫生室等分布平面示意图。各考场要张贴《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处罚规定和考试科目、时间,要让考场保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协同公安、交通、电力、通讯、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考场周围的环境治理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为考生创设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遴选考务人员,加强培训工作,严格培训制度,建立监考教师诚信档案。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本人或亲属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人员、初中学校教职工等要回避,不得参与命题、保卷、监考、登分等考务工作。各地在中考前要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加强对考点设置、考务培训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3.认真做好保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加管理取卷、试卷保管、施考、阅卷等关键环节,杜绝泄密现象发生。各单位取卷应保证三人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带队,有公安人员护卫(需带有关证件),确保万无一失。取卷时间另行通知。
5.加强考务费用管理。中考报名考务费收费依据《关于继续执行高中报名考务费分成的通知》要求进行。中考报名考务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要按时、足额上缴各级财政专户,支出时按财政部门审批的计划执行,接受财政监督,专款专用,不准挪做他用。
(三)加大宣传和指导
做好政策宣传和报名指导工作。各地、校要明确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做好2025年初中升学考试政策宣传工作,尤其是新增政策办法的宣传解读,让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我区中考、职业类考试的相关政策,以及高中招生、学生入学与学籍注册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考生报考及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客观分析学习现状,针对自身实际选择报考学校。年末,地区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各地教育工作考核内容。
地区教育局联系人:赵航联系电话:2712993
地区招生考试院联系人:张晓彤;联系电话:2123159;邮箱:1015367456@qq.com
附件:附件
1.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2.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各初中学校配额生人数
3.2025年初中升学、结业考试试卷征订单
4.2025年各地毕业生人数、参加毕业考试及升学考试人数统计表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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