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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遴选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的通知
  • 大教函〔2025〕31号

关于遴选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4 来源:地区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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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531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有关单位、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大思政课”建设,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根据《关于公布大兴安岭地区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的通知》(大教函〔2025〕15号)及全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党政干部熟悉党的理论政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

(二)社科理论专家从事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人首批公布的13家“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见附件1)负责同志及优秀讲解员;

(四)先进模范人物全国或省级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抗疫先锋、优秀退役军人等;

(五)行业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士;

(六)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具备深厚家国情怀、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教学能力的各界代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素养扎实熟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结合实践教学基地特色开展专题教育;

(三)实践经验丰富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基层服务工作,事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教学能力突出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善于通过案例教学、互动实践等方式增强育人实效。

三、工作职责

(一)专题授课围绕实践教学基地专题类型(如革命文化、大兴安岭精神、科技创新等),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现场或线上思政课教学;

(二)课程开发参与基地特色课程设计,协助编写实践教学案例、研学手册等资源;

(三)指导实践配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研学、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四)协同教研定期与学校思政课教师开展联合备课、教学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实践教学基地推荐1-2各地教育局推荐属地相关单位人选1-2人地直有关单位、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直接向地区教育局申报申报人员填写《大兴安岭地区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地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确定拟聘名单并公示。颁发聘书纳入全区“大思政课”教师队伍资源库。

各单位于2025年7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申报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xaljyj8402@163.com,邮件主题标注“单位名称+特聘思政教师申报”。

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2123058

附件关于遴选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的通知(附件)

1.大兴安岭地区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2.大兴安岭地区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推荐汇总表

3.大兴安岭地区首批“大思政课”特聘教师申报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5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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