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公布《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第二批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
大署人社函〔2025〕11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技耀龙江 照亮前程”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黑政办发〔2025〕21号)、《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黑人社发〔2022〕5号)、《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和《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便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我区2025年第二批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以及监督投诉电话予以发布。
监督投诉电话:0457—2756328。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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