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呼玛县看守所留所执行罪犯陈胜利因患有严重疾病,且病情严重必须立即保外就医,通过呼玛县公安局层报审核,我局依法批准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操作规范(2022版)》规定,现对罪犯陈胜利《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予以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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