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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国家、省的文件及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检查。承担地区行署全局性及各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的调研、综合、督查、反馈。承担地区行署重大决策、地区行署领导批示、上级督查部门转办事项的督查与反馈。承担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等项工作。承担编发《督查专报》《督查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