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妇幼与家庭发展科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地区卫健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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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2125178

机构职责: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协会安排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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