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科
办公电话:0457-2712984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区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地本级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区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健康兴安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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