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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科(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科)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地区行署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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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2126655

机构职责: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会同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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