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劳动关系科
办公电话:0457-2756429。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审核工作,监督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制度,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做好改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就业创业政策、劳动者公平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健全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就业创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推进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指导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地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承担全区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工作。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关联稿件:
终审:张秋
复审:杨振宁
初审: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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