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科
办公电话:0457—2756528
机构职责: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组织实施地直有关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事宜,组织我区人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与培训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地直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审核工作。承担地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及全区绩效工资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地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承担中央和省驻我区事业单位委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事宜。贯彻执行省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审核以地委、地区行署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地直机关事业单位获得相关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区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代地区行署承担地区行署直属事业单位不设党委、党组部门科级干部任免等相关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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