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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3-07-27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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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办公电话:0457-2756456。

机构职责: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负责本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聘任和解聘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调解员资格制度。承担中省直驻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军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政策,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工作规划,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关联稿件:

终审:张秋

复审:杨振宁

初审: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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