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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发布日期:2023-07-2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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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2115391

机构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提出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预警意见,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编制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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