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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考核标准的实施办法。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