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与测绘地理信息局
办公电话:0457—2120616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计的规程、规范,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和省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协调配合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承担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等职责。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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