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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地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地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地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承担研究提出全区适合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任务。承担统筹协调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地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地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地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接国家、省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制定和实施地区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措施。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开展与广东对口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铁路、民航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协调推进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地级储备计划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区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区重大项目工作。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关政策,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地区数据局。
    (十七)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兴安岭地区西部开发中心
    对全区落实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西部开发有关重大问题,协助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协助完成西部开发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协调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考核实施工作,协调落实涉疆涉藏相关政策。
    大兴安岭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东北振兴中心

  • 任靖宇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地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地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负责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承担地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地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责。
    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王杨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主管地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双稳”专班。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体制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科、科技与社会事业科。
    女,汉族,1975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崔岩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主管国防动员综合服务中心;分管办公室、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科、人防科。
    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刘涛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主管“双碳”专班。分管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价格科。
    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王红梅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分管政工人事科、经贸外资财金科、区域协调发展科;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30932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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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工人事科

        办公电话:0457-2730930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发展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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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民经济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2730931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测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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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制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48
        机构职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全区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地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地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地级发展规划。统筹地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整合建立全区统一规划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担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规则。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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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资产投资与交通科

        办公电话:0457-2730942
        机构职责:提出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地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地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编制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牵头负责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及督查考核,研究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健全全区重大项目遴选、储备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综合信息平台。组织实施全区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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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贸外资财金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78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区粮食政策的拟定,提出重要商品地级储备计划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按权限审核有关项目。牵头提出我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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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业协调科

        办公电话:0457-2730936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集中对央企进行归口式服务,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关政策。负责与央企及其总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承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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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与社会事业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99
        机构职责: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区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省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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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源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42
        机构职责: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拟订全区油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油气勘探开发、油气长输管网及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边境油气合作。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的呈报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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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50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措施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区综合性价格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空目标。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地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按照法定程序负责拟订、调整价格的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解答和咨询价格相关政策,指导全区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指导国家、省、地下达的各项农产品和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服务,按规定承担地级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制定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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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振兴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40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工业城市及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涉疆涉藏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区对口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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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协调发展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58
        机构职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东北振兴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负责跨省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参与有关对外经济交往交流活动。组织拟订大兴安岭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提出并推进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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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

        办公电话:0457-2730989
        机构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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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经济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52
        机构职责: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水库移民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库移民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指导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管理、监督、稽察、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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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科

        办公电话:0457-27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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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防科

        办公电话:0457-27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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