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体制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科
机构职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全区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地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地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地级发展规划。统筹地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整合建立全区统一规划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担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规则。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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