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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审计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地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监督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地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地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地区行署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地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地区行署委托向地区人大工委提出地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地委和地区行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地委和地区行署有关部门、下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地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地委和地区行署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地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地级投资和以地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地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地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地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地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地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地区行署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区)级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全区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 冯国明
    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地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负责地区审计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白玲
    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地本级及地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分管财政和政策落实审计科、审计督察指导科、派出审计二科。
    女,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王永文
    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地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组织对地区行署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的审计,分管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
    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王文杰
    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审计地区行署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地区行署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等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地属国有企业和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等审计,分管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金融和涉外审计科。
    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3900。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区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和计划统计工作指导。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特约审计员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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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与审理科

    办公电话:2123861。

    机构职责:承担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地区行署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信访工作,受理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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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督察指导科

    办公电话:2127920。

    机构职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对地区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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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和政策落实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5925。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本级及地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地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组织跟踪审计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地委、地区行署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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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办公电话:2126656。

    机构职责:组织对地委管理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地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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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办公电话:2127920。

    机构职责:组织对地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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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6782。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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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5102。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级投资和以地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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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障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5951。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区行署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地区行署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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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科文卫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7980。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区行署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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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金融和涉外审计科

    办公电话:2124357。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属国有企业和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组织审计地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地属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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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项目督察科

    办公电话:2125102

    机构职责:组织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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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出审计一科

    办公电话:2126656。

    机构职责:负责审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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