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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计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地区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以及其它专项调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地委、地区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省内其他地市和全省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区进行对比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地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九)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一)承担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地委行署部署的各类快速反应调查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抽样调查。

(二)拟订全区各项调查实施方案,指导和协调地方及部门调查工作,管理全区调查数据库,负责调查数据综合评估,资料开发应用和编辑出版工作。

(三)承担全区民营经济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承担全区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承担全区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佳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承担全区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

(四)承担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工作。

(五)承担全区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和更新工作。

(六)完成地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区统计数据处理中心

承担统计数据网络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为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网络安全工作;为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提供技术保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各种数据处理及质量审核、复查工作;负责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技术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戴新竹
    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女,汉族,197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高鹏
    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农村统计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科、大兴安岭地区统计数据处理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女,汉族,197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佟艳玲
    统计局副局长
    负责服务业统计、贸易统计、投资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工作,分管服务业与贸科文科、投资科、工业与能源科。
    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群众。
  • 李伟平
    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统计法治、综合统计、人口收入统计、核算工作,分管综合与执法监督科、核算科、人口收入与目标监测科。
    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陈峰---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统计局党组成员、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负责党建、宣传、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分管大兴安岭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女,汉族,198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31026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家资产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开展各项内部审计。承担全区统计部门中央、省、地区财政拨付各项经费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等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系统先进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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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与执法监督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38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综合协调全局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统一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和形成全区《统计公报》等综合性资料并及时公布。定期编印《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承担全区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统计系统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落实,统计普法宣传。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全区统计系统综合统计业务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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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算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36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全区、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增加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资产负债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测全区经济运行走势及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开展分析研究。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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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业与贸科文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46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企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社会、科技、文化等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统计调查与监测。开展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和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工作。综合整理相关专业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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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19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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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与能源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52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开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定期核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及县(市、区)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环境综合调查统计。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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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口收入与目标监测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50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1%及1‰人口变动专项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人口宏观经济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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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科

    办公电话0457-2731132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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