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457-2731136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全区、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增加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资产负债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测全区经济运行走势及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开展分析研究。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