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公证律师和法律顾问援助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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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2122051

机构职责: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律师工作;拟订全区律师业、公证业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负责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初审)、律师执业审批(初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初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律师队伍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列席行署常务会和办公会议,对行署重大决策和涉法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行署各类涉法诉讼案件;承办行署行政管理及经济活动涉法 事项工作;对各部门及县(市、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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