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地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地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地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地级战略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区粮食、成品油等储备,负责地级储备粮、成品油行政管理。监测区内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根据国家、省和地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和地区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结合部门职责,承担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驻我区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制和健全储备运行机制,加强地级储备,指导完善县级储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健全地级和县级、实物和产能、政府和企业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省和地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平时备得足、管得住、储得好,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办公电话:0457-6101730、6101741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息化建设。承担粮食流通、加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地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并指导实施。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457-6101739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原粮购销政策,承担协调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地级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原粮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流通应急、统计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战略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地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地级成品油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拟订大兴安岭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驻我区部队军粮供应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军粮供应网点布局规划。承担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和认定后的资格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0457-6101736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执法检查工作,按权限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等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涉储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制定全区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区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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