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海 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党委书记。

葛洪海,男,汉族,1973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大兴安岭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公共安全、司法、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协助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地区公安局、地区司法局。联系地区信访局、武警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国家安全局。